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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一年3·15,汽车消费投诉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。回顾刚刚过去的2007年,国内汽车产销量再创新高达到了888万辆,而汽车消费投诉案件数量也似乎随之“水涨船高”般地较2006年同期上升了5.6%。
这些居高不下的汽车投诉案件,无疑正影响着汽车品牌厂商十分在意的“客户满意度”问题。根据本报上周刊登的“汽车消费满意度调查”读者反馈情况看,已购车者对于销售、售后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诸多不满意之处。如何破解汽车厂商与消费者之间越来越多的纠纷与矛盾,已经成为当务之急。呼唤多年的“汽车三包”尽快出台更是迫在眉睫之事。
现状:汽车投诉量连年攀升
随着近几年汽车的日益普及,围绕汽车的纠纷也逐年增多。据中消协发布的汽车投诉统计显示,2007年汽车投诉案件达8197起,2006年汽车投诉案件7761起,2005年汽车投诉6698起,汽车投诉率每年呈现上升态势。在这些汽车投诉案件中,产品质量投诉一直占绝大多数,售后服务质量、维修及零配件价格投诉也居高不下,安全隐患、生产缺陷的投诉也呈现逐年递增趋势。
根据对中消协发布的2007年汽车消费投诉案件情况分析,记者发现,2007年消费者对汽车质量的投诉占汽车投诉量的63.2%。其中,质量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是,发动机、变速箱、底盘、仪表板等关键部件在使用不长的时间内就出现质量问题。
此外,维修质量差、售后服务无保障也成为投诉热点。据中消协统计,消费者集中投诉的售后服务问题主要表现在“一次性修复率低”,不少修理厂人员资质不够,维修质量差,车辆多次送修仍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故障。此外,维修过程中,使用的零配件得不到保障,一些4S店甚至虚构产品故障情况,诱使消费者更换零配件;个别路边店、修理厂甚至使用劣质或假冒零配件,造成极大安全隐患。
销售环节投诉问题集中在购车合同争议多。经销商不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车,或者其指定的保险公司价款过高。合同本身不规范,在合同条款中对于消费者和销售商在权利义务约定上不明确,违约后承担的赔偿责任不清,发生纠纷时,消费者不能按照合同有效维权。
(编辑:Eva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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